IT之家 4 月 30 日消息,据央视新闻今日报道, 强制性国家标准《 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 》将于 5 月 1 日正式实施 ,新规明确了爆竹、组合烟花等主流产品的长度高度、筒体直径等要求,并对个人燃放类产品药量限制更严格,从源头严控安全风险。 新修订的《 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 》整合了原 2013 版标准等旧有的相关国标内容,对产品分级分类、药种药量等关键内容进行了系统性修订完善, 新标准将通过严格把控产品药量、结构、药种、尺寸等关键指标,从根本上降低安全事故发生概率 ,同时统一生产、销售、运输、燃放、执法等各环节判定依据,实现“一把尺子管到底”。 新标准还明确了防撞击包装要求和禁用药种, 对个人燃放类产品的药量限制更严格 ,以爆竹类黑药爆竹为例,整串(整挂)爆竹的总火药加起来不能超过 2000 克(2 公斤),单个爆竹的药量最多不能超过 0.6 克。 针对当前产品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新标准明确了爆竹、组合烟花等主流产品的长度高度、筒体直径等易于检测判定的技术指标要求, 便于监管人员以及社会公众直观识别超标违禁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 。 此外,新标准新增了混合包安全规定,明确混合包不应装有双响、小礼花组合烟花等含爆炸药的产品,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满足市场需求。对产品名称、危险等级、警示语等包装标志也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内容全面、精准,字体清晰、醒目,便于消费者阅读了解。5 月 1 日起,国内市场合规销售的烟花爆竹, 外包装必须标注完整规范的信息,缺少任一关键信息均视为不合格产品,严禁销售与购买 。 IT之家附烟花爆竹包装标志和流向信息标签内容示例如下:
IT之家 4 月 16 日消息,今天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严格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专题新闻发布会。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司长周智高介绍,市场监管总局近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CCC 认证守底线专项行动,组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严格 CCC 认证管理,规范 CCC 认证市场秩序,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专项行动明确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严格日常监管 。对指定认证机构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聚焦充电宝、电动自行车、燃气燃烧器具等重点领域,开展有效性抽查。深入推进 CCC 认证标志试点改革,精准打击虚假 CCC 认证标志,加强产品质量责任追溯。 二是压实各方责任 。压实机构责任,制定认证机构工厂检查员行为规范,对不合格 CCC 认证产品实施“一案双查”。压实企业责任,开展型式试验样品抽样检测,督促平台企业严格落实网售获证产品联网核查机制。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无证产品出厂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整治行业内卷 。严格指定实施机构准入,加强指定实施机构技术能力核查,优化整合存量指定实施机构资质。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认证检测成本核算,纠治“内卷式”竞争。指导行业协会开展机构合规执业声明等活动,强化认证行业自律,规范认证市场秩序。 四是完善制度供给 。优化 CCC 认证目录,实施动态管理,明确制度管理边界。修订《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刚刚发布的小功率电动机等 16 种(具体为:熔断体、小功率电动机、电钻、电动砂轮机、电锤、直流弧焊机、TIG 弧焊机、MIG / MAG 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汽车安全玻璃、汽车安全带、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汽车行驶记录仪、车身反光标识)转为第三方认证产品的 CCC 认证实施规则,同时再修订发布一批重点产品实施规则,进一步完善规则体系。 五是实施企业帮扶 。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行动,推动质量认证与产业、科技、金融等政策集成,推进区域产业提质增效升级。统筹推进 CCC 认证与国际合格评定规则衔接,合理采信境外合格评定结果,深化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行动,推动认证服务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统筹协调与工作调度,充分运用“三书一函”制度,督促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推进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先进经验交流和典型案例通报,确保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IT之家 4 月 15 日消息,工信部组织完成了《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编制工作。 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至 22 日公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大家可以按照官方格式向工信部积极反馈 。 该标准报批稿规定了基础单车道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基础多车道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以及领航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安全要求与同一型式判定,并描述了相应的检验与试验方法,建议实施日期为 2027 年 1 月 1 日。 标准报批稿明确,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安全运行需要驾驶员作为驾驶主体始终参与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为此,标准提出了使用说明、驾驶员培训、驾驶员状态检测、系统禁用等一系列安全要求,旨在减少驾驶员对系统的“误用”,支撑提升道路交通安全。 同时,为避免驾驶员频繁脱离动态驾驶任务执行、长期不按规定使用系统而增加安全风险,标准明确要求:因驾驶员脱离导致系统执行风险减缓功能,或者发生了一定次数的手部脱离或视线脱离后,应在一定时间内禁止使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 在技术要求方面,标准报批稿不仅对系统的功能边界、能力阈值、产品设计等提出了安全要求,还对设计与开发流程、风险管理等提出了安全保障要求。为全面考察系统的安全能力,标准构建了包括场地试验、道路试验、文件检验等在内的多层级评价方法。该标准适用于安装有上述三类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 M 类(载客汽车)和 N 类(载货汽车)车辆。 IT之家汇总主要起草单位如下: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中汽智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地平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宝马(中国)服务有限公司 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 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 蔚来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梅赛德斯一奔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丰田智能电动汽车研发中心(中国)有限公司 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 北京理想汽车有限公司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宁波路特斯机器人有限公司 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